哥斯達黎加放寬北京、上海居民入境簽證限制

中國網(wǎng) china.com.cn  時間: 2013-05-22  內(nèi)容來源: 旅游衛(wèi)視

據(jù)商務部援引駐哥斯達黎加經(jīng)商參處消息,日前,哥斯達黎加移民局頒布DG-0018-04-2012SV號法令,放寬中國北京、上海居民申請哥斯達黎加簽證限制,具體規(guī)定如下:

在北京、上海居住8年以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,除提交填寫完整的申請表、往返機票訂單、無犯罪證明的基本材料(詳見哥斯達黎加駐華使館網(wǎng)站)外,持戶口薄和身份證,可向哥斯達黎加駐華使館(總領館)辦理領事簽證,即由領事直接審發(fā),無需報哥移民局批準(返簽)。

該規(guī)定從發(fā)布之日(2012年5月9日)起生效。

 

責任編輯: 劉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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